2013年9月4日星期三

翻譯工作者憲章



國際翻譯工作者聯合會認為,翻譯工作在當代世界被看作英文論文是一種經常、普遍和必不可少的活動形式;翻譯工作能夠使各國人民進行精神與物質上的交流,豐 富各國人民的生活,促進人們之間的了解;盡管從事翻譯工作的環境各有不同,但當前必須把翻譯工作看作是一種固定、獨立的職業。

希望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闡明與翻譯工作者的職業密切相關的幾項共同原則,以便著重指出翻譯工作的社會職能,明確翻譯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奠定翻譯 工作者道德規範的基礎,改善翻譯工作者從事翻譯工作的經濟條件與社會環境,為翻譯工作者及其職業團體提供某些活動方針,借以肯定翻譯工作是一種固定、獨立 的職業。

有鑒於此,國際論文翻譯翻譯工作者聯合會特公布本憲章,作為翻譯工作者從事翻譯活動的指針。

第一章 翻譯工作者的義務

1、翻譯工作作為一種腦力勞動其目的是將文學、科學方面的材料從一種語言譯成另論文修改一種語言,從事這一工作的人承擔著由該工作性質產生的特殊義務。

2、不管翻譯工作者與使用譯文的個人和機關建立的是什麼關系或合同,譯文概由翻譯工作者負責。

3、凡是翻譯工作者不同意的或與翻譯工作者業務職責相抵觸的對原文的解釋,翻譯工作者應該加以拒絕。

4、任何譯文都應忠實於原意,准確表達原文的思想和形式,遵守這種忠實的原則是翻譯工作者法律上與道德上的義務。

5、然而,正確的譯文不應同逐字翻譯混為一談,因為中翻英翻譯翻譯的忠實並不排除文字上的必要改變,以便使人能夠用另一種語言在另一個國家體會到原作的形式、氣氛及其內在含意。

6、翻譯工作者應通曉原文,更重要的是要精通用來進行翻譯的語言。

7、翻譯工作者應該知識廣博,對所譯對像應有足夠了解,對不熟悉的工作不予承擔英文潤稿

8、翻譯工作者在職業活動中應該不作任何不誠實的競爭;翻譯工作者不能接受低於法律專門決議、習慣或者他所在的職業團體明文規定的報酬。

9、翻譯工作者不應該在有損於個人或職業尊嚴的條件下去尋找或接受工作。

10、翻譯工作者應該尊重使用譯文的個人和機關的合法利益,應將所有在從事委托給他的翻譯工作時可能得到的資料視為職業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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